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亳州市 利辛县城北镇工业功能区腾飞路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6700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利用厂区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厂房建筑面1320m2,设置塑料再生造粒生产线2条,购置分拣机、破碎机、造粒机、冷却水槽、包装机、混料机、破碎机等生产设备,仓库设置在本项目车间内,办公依托现有,配套建设冷却水池、废气处理设施、消防、节能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塑料颗粒10000吨。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2造粒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密闭厂房,造粒生产线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有机废气通过熔融挤出设备设置在整体密闭气室内,在挤出机挤出口上方设置独立集气罩,经密闭气室负压收集+碱喷淋塔+焦油电捕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颗粒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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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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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001破碎废气 |
颗粒物 |
设置独立破碎间,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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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环境 |
办公生活、喷淋塔废水 |
COD |
喷淋塔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利辛县城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BOD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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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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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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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 |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只要在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本次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实施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是可行的。
附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