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东丰县梅花鹿产业发展基金实施方案》(东鹿联发[2023]1号)文件精神,补贴项目采取公示、企业申报、县级审核、联合验收、经会议讨论通过。2023年对龙头企业带动功能提升、服务体系、文化旅游品牌宣传项目给予补贴。项目补贴资金总计680273元。为确保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现将项目结果向社会公示,望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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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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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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