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汤阴县五陵镇产业发展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二标段(2025年汤阴县五陵镇俎佐村村组道路、排水管网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鑫东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人民政府委托,对2025年汤阴县五陵镇产业发展及乡村建设行动项目二标段(2025年汤阴县五陵镇俎佐村村组道路、排水管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6月12日9时00 分,按规定的程序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开标大厅******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编号 | A******000333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恒顺******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44G72P1Q | ******MA******T | ******MA070LTA74 | |
评标总得分 | 88.63 | 87.29 | 86.24 | |
投标报价(元) | ******.78 | ******.99 | ******.17 | |
项目经理 | 孙琳楠 | 王新榆 | 毛磊 | |
招标控制价(元) | ******.71 |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工程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及行业标准。 | |
资格能力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有限公司 | 孙琳楠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豫******1338 |
2 | ******有限公司 | 王新榆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川************ |
3 | 恒顺******有限公司 | 毛磊 | 项目经理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津******022-05079 |
1.2、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业绩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 | 中标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 竣工验收日期 |
1 | ******有限公司 | 唐山市乐亭县庞各庄乡王庄子村2023年度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顶目 | ******人民政府 | 2023.11.10 |
故城县2024年乡村振兴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故城县乡村振兴局 | 2024.9.5 | ||
2 | ******有限公司 | 右玉县张千户岭至祥和岭上通村路硬化工程 | 右玉县交通运输局 | 2023.11.28 |
3 | 恒顺******有限公司 | ******街道硬化工程 | ******人民政府 | 2022.10.9 |
1.3、其他荣誉奖项
序号 | 单位名称 | 体系认证 | 企业信用 |
1 | ******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齐全 | 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齐全 |
2 | ******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齐全 | 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齐全 |
3 | 恒顺******有限公司 |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体系齐全 | AAA 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齐全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有限公司:未按照前附表 8.1.7提供承诺:承诺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且不造成上访事件
三、报价修正
无。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经济标 | 技术标 | 综合标 | 总分 |
1 | ******有限公司 | 49.93 | 25.20 | 13.50 | 88.63 |
2 | ******有限公司 | 49.99 | 25.30 | 12.00 | 87.29 |
3 | 恒顺******有限公司 | 49.94 | 25.20 | 11.10 | 86.24 |
4 | ******有限公司 | 49.83 | 23.40 | 10.20 | 83.43 |
5 | ******有限公司 | 48.68 | 22.10 | 10.70 | 81.48 |
6 | ******有限公司 | 49.72 | 22.10 | 3.90 | 75.72 |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汤阴县)》 |
公示时间 | 2025年6月16日至2025年6月19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汤阴县******农村局
联系人: 王世杰
联系电话: ******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五陵镇
联系人:李敬霞
电话:******
******有限公司
******办事处(汤阴县星阁路北段南海山泉二楼)
联系人:王雨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