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共富基本单元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信息发布表
项目编号 | / | 信息类别 | 南湖区 |
发布时间 | 2025年8月8日 |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名称 | ******街道共富基本单元风貌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
项目规模 | ******街道区域内外立面改造、楼地面修补、垃圾清运、零星修补等。 |
招标单位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单位 | ******有限公司 |
总投资 | / | 招标部份 估算价 | 52万元 |
项目地点 | ******街道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累计合同额达到52万元(以先到者为合同终止日期) | 质量目标 | 详见招标文件 |
联 系 人 | 江小平 | 联 系 电 话 | 0573-****** |
联 系 地 址 | 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362号1幢14楼招标代理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4、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等级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打印的核查证明打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2、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
其 它 条 件 | 进入浙江省的外省企业要求已完成浙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公开。 |
报 名 地 址 | 嘉兴市南湖区富兴路362号1幢14楼招标代理部;报名时须携带: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报名起止时间 | 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8日14时30分 |
开标日期 | 2025年8月18日14时30分 |
备 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