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关于款项支付的公示
根据相关要求******建设局需向部分企业支付技术咨询服务相关款项,但目前因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无法与下列企业取得有效联系。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现将相关企业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涉及款项金额 |
项目关联信息 |
1 |
******有限公司 |
1.5万元 |
乐东县千家自来水供水工程(续建)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
2 |
1.5万元 |
乐东黎族自治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
请上述企业或其授权工作人员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前往我局办理款项对接事宜: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注明联系方式);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与该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联系信息:
1.联系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发展大道******服务中心;
2.联系人:游先生;
3.联系电话:0898-******;
4.电子邮箱:******。
若逾期未联系,我局将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处理******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需实名并提供有效证据材料。
特此公示。
******建设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