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油田乾安县450MW风光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油田乾安县450MW风光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 |
乾安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道字乡念字村东北930m处,新建户外式 220kV升压站1座,升压站规划2台200MVA主变压器和1台120MVA主变压器。配套3组无功补偿装置,1个220kV出线间隔,升压站出1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布苏变电站220kV测,项目总投资31735.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0万元。 |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中4000V/m、 100μT 标准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2、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的 1标准限值要求。 3、运营期升压站的废铅酸蓄电池更换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变压器废油排至事故油池,经分离处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4、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