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第四监狱2025-2026年度罪犯日用品供应站和劳动奖励物资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一标段:副食品类 | ****** | ****** |
2 | 豫政采(2)******-2 | 二标段:方便面火腿肠类 | ****** | ****** |
3 | 豫政采(2)******-3 | 三标段:日用品类 | 700000 | 700000 |
4 | 豫政采(2)******-4 | 四标段:劳动物质奖励物资类 | 500000 | 500000 |
5.2采购内容:包含2025-2026年度河南省第四监狱罪罪犯日用品供应站和劳动奖励物资物资采购等全部内容。具体清单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服务期限: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暂定为 1 年,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供货周期;四标段:根据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
5.4交货期:根据采购人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分时分批次送货。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5.6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包),一标段:副食品类,二标段:方便面火腿肠类,三标段:日用品类,四标段:劳动物质奖励物资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供应商若是生产企业的,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是经销商的,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三标段无需提供;
(7)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质保期满不得少于2/3时间,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供应商可对上述多个标包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包。评审时,评审小组按标包序号的顺序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后续标包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监督部门:河南省第四监狱监察室
联系人:王忠达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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