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开展保亭县2025年结核病重点地区主动筛查项目委托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和海南省传染病防控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疫情高发乡镇开展结核病综合防治攻坚行动,为确保筛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在公开遴选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筛查工作,请有资质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向我中心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按照资质、报价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筛查地点及任务量
什玲镇、南林乡、新政镇、响水镇共筛查3万人,重点人群筛查达标率80%以上(至少完成筛查2.4万人)。
二、委托内容
(一)对于15岁及以上人群,开展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胸部影像学异常者,发放痰盒、收集痰标本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
(二)对于15岁以下儿童,开展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询、感染免疫学检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重组结核分枝杆菌esat6-cfp10(ec)融合蛋白皮肤试验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对于有密切接触史、有可疑症状者或感染检测阳性者,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胸部影像学异常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伽马干扰素试验,费用和dr一样。
(四)每日检查结束后工作人员收集筛查结果反馈单填写《重点人群结核筛查台账表》反馈回我中心。
(五)质控要求:
1、乙方提供移动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及持证技师,赴甲方指定场地完成拍摄服务。
2、乙方设备须满足:探测器分辨率≥3.7lp/mm,曝光剂量误差≤±10%。
3、影像需满足诊断级要求:解剖结构清晰、对比度适中、无伪影、无运动模糊。
4、每台次拍摄后现场预览,甲方可随时派代表对质量复核确认。
5、乙方提供原始dicom文件,拒绝压缩/转码导致的画质损失。
6、第三方机构需聘有2个或以上结核病防控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六)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将项目进行外包。
三、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2025年7-8月逐村集中开展筛查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村队采取巡回或指定地点继续开展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合同签订开展工作时预付60%筛查经费,剩余筛查经费按实际完成情况支付。
四、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检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可同时安排多检查组的能力;
(三)投标单位注册时间在二年以上且近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提供资料
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二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复印件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检定报告,报价方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六、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3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人及报名地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98-****** ?******
******控制中心(县361国道与南环路交叉口北120米)。
******控制中心
2025年7月29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24-2030年)》和海南省传染病防控综合能力提升项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疫情高发乡镇开展结核病综合防治攻坚行动,为确保筛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在公开遴选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筛查工作,请有资质的单位在公告时间内向我中心报名,最终选定单位将按照资质、报价和信誉评价等因素综合择优确定。
一、筛查地点及任务量
什玲镇、南林乡、新政镇、响水镇共筛查3万人,重点人群筛查达标率80%以上(至少完成筛查2.4万人)。
二、委托内容
(一)对于15岁及以上人群,开展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胸部影像学异常者,发放痰盒、收集痰标本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
(二)对于15岁以下儿童,开展肺结核密切接触史和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询、感染免疫学检查(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重组结核分枝杆菌esat6-cfp10(ec)融合蛋白皮肤试验或γ干扰素释放试验),对于有密切接触史、有可疑症状者或感染检测阳性者,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发现胸部影像学异常者,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伽马干扰素试验,费用和dr一样。
(四)每日检查结束后工作人员收集筛查结果反馈单填写《重点人群结核筛查台账表》反馈回我中心。
(五)质控要求:
1、乙方提供移动式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移动dr)及持证技师,赴甲方指定场地完成拍摄服务。
2、乙方设备须满足:探测器分辨率≥3.7lp/mm,曝光剂量误差≤±10%。
3、影像需满足诊断级要求:解剖结构清晰、对比度适中、无伪影、无运动模糊。
4、每台次拍摄后现场预览,甲方可随时派代表对质量复核确认。
5、乙方提供原始dicom文件,拒绝压缩/转码导致的画质损失。
6、第三方机构需聘有2个或以上结核病防控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六)第三方医疗技术服务机构不得将项目进行外包。
三、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2025年7-8月逐村集中开展筛查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村队采取巡回或指定地点继续开展工作,于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合同签订开展工作时预付60%筛查经费,剩余筛查经费按实际完成情况支付。
四、报名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检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可同时安排多检查组的能力;
(三)投标单位注册时间在二年以上且近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提供资料
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标书一正二副,正本须加盖红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复印件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检定报告,报价方案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书原件;
六、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3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联系人及报名地点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98-****** ?******
******控制中心(县361国道与南环路交叉口北120米)。
******控制中心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