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
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有限公司真空镀膜加工项目 |
******街道工业大道319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建设真空镀膜加工项目,购置真空镀膜设备、喷砂机、精密研磨机等设备,建设真空镀膜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加工处理刀具、模具、汽车配件等各类零部件50万件/年。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项目于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在大邑县公众信息网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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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大邑县晋原镇潘家街四段9号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28-88214527
联系传真:******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