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宝丰县周庄镇林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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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宝财竞谈-2025-10 | |||||||||||||||
******人民政府宝丰县周庄镇林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3,686,860.91元 | |||||||||||||||
最高限价:******.9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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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次工程为宝丰县周庄镇林营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混凝土道路、原混凝土道路铺沥青混凝土、道路扩宽、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砖砌菜池等工程;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建设地点:宝丰县周庄镇林营村 5.4、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5.5、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内容为准) 5.6、质量要求:合格 5.7、工期:50日历天 | |||||||||||||||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承诺函,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填写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8、其他要求:(供应商出具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4)未被记入环境污染防治惩戒黑名单;(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对象为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对象为企业)(提供相关查询截图);(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30日 至 2025年05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该项目实施网上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址:******/)“登录业务系统”入口进入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谈判文件,具体操作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ggtz/19072.jhtml 办理CA证书::******/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解密,详细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各供应商详细阅读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紧急通告”及宝丰县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相关规定,因各供应商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相关部门反应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等相关处罚。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人民政府 | |||||||||||||||
地址:平顶山市宝丰县329省道祥和家园附近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91号四楼 | |||||||||||||||
联系人:孔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孔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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