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七琴镇南边至寨下和城田至社下公路改造工程选取承建单位公告
经干交审字[2025]5号、6号立项批复同意,新干县七琴镇南边至寨下和城田至社下公路改造工程现已具备选取承建单位条件,现就该项目发布选取公告如下:
一、******委员会等
二、工程名称:新干县七琴镇南边至寨下和城田至社下公路改造工程
三、工程地点:新干县七琴镇寨下村、城田村
四、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全长4.599公里(其中南边至寨下2.356公里,城田至社下2.243公里),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7米,路面宽6米,路面采用沥青砼,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采用1/2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元(招标控制价)。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详情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共195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有效身份证。
5、潜在承建单位拟派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及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选取承建单位截止前6个月,不含选取承建单位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证明。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该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潜在承建单位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选取承建单位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获得选取承建单位公告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选取方式。凡有意参加选取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选取公告等资料,并按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不见面”方式的有关要求进行选取。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无需现场提交原件。需将《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书及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本人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有效身份证、“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及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转账凭证放入选取承建单位电子文件中。
以上证书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放入选取承建单位电子文件中。上述资料缺少一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中选承建单位在领取《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与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致的承建单位文件复印件4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十四、选取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选取潜在承建单位,潜在承建单位不需要到场参加选取,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二)在选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选取环节。如潜在承建单位未在选取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该潜在承建单位文件将被退回。
(三)各潜在承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托人必须是潜在承建单位的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承建单位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在项目选取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
(四)潜在承建单位对本次选取过程和选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五)意外情况的处理:选取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①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②所涉选取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选取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并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①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选取程序,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选取程序;②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选取程序,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作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选取。
(六)潜在承建单位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潜在承建单位操作手册。(下载地址******/zlxz/******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12-******。
十五、选取时间及开标地点:
1、时间:2025年5月7日09时30分。
2、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服务中心二楼)
十六、选取办法及程序:
(一)报价承诺法,招标控制价为******元,设定下浮系数为0.92,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为******元。
凡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承建单位必须响应选取承建单位要约价,未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对潜在承建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项目建设单位随机选取一家潜在承建单位为选取候选人,再由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查验选取候选人的《江西省建设工程响应承诺书》及相关证件证书,如查验不合格,再从其他潜在承建单位中随机选取承建单位候选人。经确认无误后,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三)现场宣布预选取承建单位。
十七、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要求,潜在承建单位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潜在承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加盖单位公章在选取承建单位电子文件中体现。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和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选取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必须有明显的生成日期,否则无效)。若潜在承建单位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潜在承建单位、潜在承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其选取结果将被否决,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十八、随机选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无异议后,项目建设单位向预选取承建单位发出《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
十九、履约担保的金额:本工程要求承建单位在领取《选取承建单位结果通知书》前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10%******银行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方式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二十、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二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第一次付款:完成合同总工程量的50%,付合同总价的30%;第二次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第三次付款:审计结算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0%;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
二十二、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响应本选取公告的所有内容。
二十三、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
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的金额:大写:伍万贰仟元整(小写:52000元整);
******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方式(此两种方式潜在承建单位可任选),保证金到账时间须在选取公告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选取承建保证金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拒收,按潜在承建单位自动放弃选取处理。以转账方式递交的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及电子保函需备注【新干县七琴镇南边至寨下和城田至社下公路改造工程】(若受字数限制可酌情调整,但不得省略工程名称)字样。
汇出账户要求:从潜在承建单位基本账户汇入以下帐户:
******银行:潜在承建单位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账号:潜在承建单位自行在系统中生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友情提示:
(1******银行在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转账业务,请提前办理。
(2******办事处、个人账户汇出的保证金。
(3)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09:30。
(4)未按规定交纳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包括交纳金额不足,交纳形式或交纳时间不符)的视为无效文件。具体到账以网上交易系统查实的到账数据为准。
(5)采用电子保函的潜在承建单位需将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放入选取承建单位电子文件中。
(6)未中选的潜在承建单位的保证金在选取承建单位结果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一律以转账形式返还原单位账户,中选单位的选取承建单位保证金在缴纳完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返还原单位账户上。
二十四、其它需说明事项:
(1)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拟派建造师和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各行业有关规定处理。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承建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项目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项目建设单位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3)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承建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承建单位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项目建设单位对选取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4)潜在承建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及其他要求到岗的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执行。
(5******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干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的通知》(干府办字【2017】234 ******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
(7)本工程选取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二十五、异议(投诉)受理方式
1.异议受理
******委员会等
联系人:聂先生、邓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章小文 联系电话:******
2.投诉受理
潜在承建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异议回复函后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新干县交通运输局
投诉受理电话:******
******委员会等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