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枝江市老城区水环境改善工程(五柳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枝江市老城区水环境改善工程(五柳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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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1日-2025年7月8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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