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建设项目协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建设项目协审服务采购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镇财政及村自筹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实施区域: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三、招标预算及最高限价:
一包标底审核最高限价300元/个(约人民币12万元);
二包结算审计最高限价为审计核减额的 3%,单项目不足600元按最低报价中标价结算(约人民币15万元)。
四、招标内容:
1、标底审核:协助审计投资预算超过5万元以上的镇、村建设项目;最高限价300元/项目。决算审计:协助审计投资结算政府超过3万元以上、行政村2万元以上的建设投资项目,以最高限价核减额的3%为服务费用,单项目不足600元按最低报价为中标价结算。
2、服务期限:一年,即从2025年7 月 1日-2026年 6月 30 日。合同统一由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审计费用镇、村各自承担,合同到期结算后一周内付清。
3、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与实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协审人员不少于4人(含4人,不包括拟派项目负责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含2人)。拟配备项目组组成人员,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有劳动合同和2025年3月-2025年5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请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约定,如有疑问请及时来人、来函、来电询问。
(5)如对招标文件需求有质疑,或需现场踏勘,请与招标单位联系,否则视同认可,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2、未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 月20 日 15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8090/TPBidder)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网址:******:8090/TPBidder)。
六.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 6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
5.2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网址:******:8090/BidOpening )。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无。
八、现场勘探: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评标方法:价格单因素
十、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3--******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