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942;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由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富行审发〔2024〕26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广大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规模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富县直罗镇新寨子村。
2.2工程规模:维修公路沿线护坡290米、水渠2800米,农户房前修建微菜园外墙1200米,维修村内生产路1050米。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内容;
2.4项目估算总投资:360.00万元
2.5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3.2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7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确认,确认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15时30分,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将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杨超 (接收异议联系人)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金领世家1号楼2单元3003
联 系 人:康婷
电 话:******
监督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