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托,就温州市雪顶藤桥生产基地沼气净化系统设备成套采购(重)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hjzb-2024-18
四、项目预算:850000元
五、项目名称:温州市雪顶藤桥生产基地沼气净化系统设备成套采购(重)
六、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沼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2、购领采购文件方式:******,发送后联系代理单位完成报名或前往现场进行报名(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恒杰代理部)。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3.1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十、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银行帐户)。
******有限公司
账号:************12
******银行劳武支行
******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监察室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总 ;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地 址: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
联 系 人:林磊;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hjzb-2024-18
四、项目预算:850000元
五、项目名称:温州市雪顶藤桥生产基地沼气净化系统设备成套采购(重)
六、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沼气净化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人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购领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2、购领采购文件方式:******,发送后联系代理单位完成报名或前往现场进行报名(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恒杰代理部)。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3.1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3.2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十、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168号)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银行帐户)。
******有限公司
账号:************12
******银行劳武支行
******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监察室电话******)。
十三、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吴总 ;
联系电话:0577-******。
******有限公司
地 址: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际贸易中心29楼;
联 系 人:林磊;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