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示范区小洪河水质监测站点部分河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即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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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示范磋商采购-2025-2 | |||||||||||||||
2、项目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示范区小洪河水质监测站点部分河段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74,170.66元 | |||||||||||||||
最高限价:******.6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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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该项目位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小洪河许开路至永兴路桥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两侧河坡内侧清除表层垃圾、修整河坡、清除河底淤泥等。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4月30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即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均可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
3.方式:免费下载获取。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5月1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三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服务指南”栏目下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2.质疑、投诉相关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3)受理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第八项第 1、2 条 ******财政局,联系电话:0374-******。 (5)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5月11日18点00分 3.投标供应商在电子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512-******、0374-******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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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 |||||||||||||||
地址:许昌市示范区魏文路中段 | |||||||||||||||
联系人:白晓光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许昌市信通国际D座403室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4-******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03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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