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 商业服务 > 服务项目 >

惠东县某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5-VGBRJD-F1001)(第1包)

惠东县某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5-VGBRJD-F1001)(第1包)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5-04-18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一、项目名称:惠东县某部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RJD-F1001

三、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的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内容更正为:

******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2、原招标公告中的“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9日09:30”更正为“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08日09:30”。

3、原招标公告中的十二、其他补充事宜增加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原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4、其他内容不变。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