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忻城县古蓬镇上浪村委7处山体危岩崩塌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资源局 | ||||
建设单位 | ******资源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治理的山体危岩共7处,对不同的危岩采用:静态破碎清除、主动网网固、锚杆锚固和被动防护拦截等。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8日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开标位14)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2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4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总价 | ******.69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张锋(注册编号:桂******9292;身份证号:452122********42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永健(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1)****** ;身份证号:450512********10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玉林市博白县******中学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2、******小学及下月屯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梧州市万秀区大依冲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4、防城港市防城区扶隆镇田心村锅盖岭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5、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拔旺村平桃屯滑坡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 6、桂林市铜鼓山危岩崩塌地质治理工程(一期) 7、田林县乐里镇弄平路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8、岑溪市安平镇中庆村村委东侧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奖项:2023年上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024年广西真武阁优质建设工程、2024年广西真武阁优质建设工程、2023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2023年广西建设工程“真武阁杯”奖(最高质量奖)、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总价 | ******.85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周静(注册编号:桂******9295;身份证号:452330********132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昆(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5)******;身份证号:450803********9178)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马山县古零镇乐平村北梯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2、百色市德保县足荣镇老坡村朴屯、那腰屯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3、北流市隆盛安平村村委革新组坡面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4、凌云县下甲镇弄福村弄福屯危岩隐患治理工程 奖项: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 | ||||
投标总价 | ******.19元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黄秋林(注册编号:桂******5757;身份证号:410102********251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雨枫(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3)******;身份证号:450323********001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1、******小学、汶村和横山屯危岩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 2、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永安村委危岩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奖项:无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有限公司技术标得分低于技术标满分的60%,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lbggzy/)。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改革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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